胡女士-建议高新区税务部门开通短信提醒业务

    信件主题: 胡女士-建议高新区税务部门开通短信提醒业务
    来信人: 胡女士 来信日期: 2021年08月18日 来信编号: DH202108180438
    信件内容: 2021年8月18日10:00,我前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公司税务延期申报业务,但工作人员告知因我公司2021年7月份未缴纳税费,故需要先缴纳7月未缴税务的罚款,但我在汉滨区内也有公司,汉滨区税务部门每月都会定期向纳税人发送短信提醒纳税,现建议高新区税务部门开通短信提醒业务,避免漏税。
    信件回复: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:胡女士,您好!您所提的建议已收悉。按照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规定,高新区境内纳税主体(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)95%的都能按照法律法规按时如期履行法定义务,只有个别少数才会漠视法律威严,不如实进行纳税申报,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胡女士七月份未履行纳税义务才会受到处罚。高新税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税收宣传,通过电子税务局、微信号、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提醒辖区内纳税主体公开便民办税咨询电话。希望胡女士也当好税收宣传员,普及税法知识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0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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